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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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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欢迎来电「山东铭信」

发布时间:2022-03-25 03:29:07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16无偿同乘车者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对此原则上不能免除驾驶员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驾驶员的赔偿责任。如果***部分油费其损害赔偿应与一般受害者同等原则。运送客人或医生虽为无偿,但不是搭便车。

17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8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由教练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学习驾驶员在教练中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按<条例>给予处罚,有责任的,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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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事故***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1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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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

  ***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

  如果任何一方的***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0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


   杨彬彬律师,现任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区***援助律师团成员,兰山区***局、兰山区***局值班律师,多家媒体及网站的***顾问及***问题调解***,是鲁南地区首位获得百度认证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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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根据以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

  当事人有过错行为,其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或者虽有过错行为,但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伪0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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