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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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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离婚律师咨询免费品牌企业「山东铭信」

发布时间:2021-12-14 01:38:57        









夫妻如何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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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个很重要的概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婚姻当事人依照***程序缔结婚姻,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自然终止的期间,即依法取得结0婚证之时至离婚生效或因一方***婚姻自然终止之时的期间。包括当事人领取结0婚证后,双方尚未共同生活期间,离婚***中分居期间,在人民******离婚尚未***离婚,虽经***准予离婚,但离婚***尚未生效之前的期间。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是***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的存续,***没有确认的婚姻关系,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例如双方虽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双方不具备结婚实质要件——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没有得到***认可的期间;双方登记离婚或***离婚生效后,俩人又同居生活在一起的期间;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但是登记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后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这些期间均不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此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夫妻所负担***的处理意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du博、***等***的事由所负担的***、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不能视为共同***。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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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

按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给子女扶养费及给多少扶养费、在什么时候应给扶养费等情况是常见的问题,下面给您解答如下:

  1 、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对这个问题***0高***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中可以***由他***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 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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