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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托律师起诉精英律师「山东铭信」

发布时间:2021-11-11 07:53:17        









夫妻共同***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夫妻共同***的范围:

1、婚前一方***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0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0病所负的***;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

7、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

8、为***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

如果您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请电话联系【临沂杨彬彬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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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的***;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的***。

以上都是夫妻共同***的范围,在认定上夫妻共同经营所付***是比较难以区分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所谓探望权及其强制执行,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望的权利。

   探望权在婚姻家庭***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它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女之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我国宪***定,子女从出生时起就有自己的权利,其中包括获得父爱、母爱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利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更是社会未来安定的重要因素,规定探望权有利于保护子女受关爱的权利,并对社会道德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离婚是现代文明社会公民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重要体现,任何一方都不能以禁止探视子女作为对对方的惩罚,伤害对方和子女的感情,***对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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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共有的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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